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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上市企业千万别在知识产权上给自己挖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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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上市企业千万别在知识产权上给自己挖坑!

更新:2016年05月20日点击:12182


作者:集慧智佳副总李辰,受邀《中国知识产权报》撰写此文

折戟IPO的广州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又一次由于竞争对手起诉其涉嫌专利侵权导致上市进程受到影响;三鸥机械因没有将专利诉讼风险进行详细披露,导致被证监会取消首发审核;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因商标纠纷被他人举报,不得不在上市前一天的关键时刻宣布暂缓发行股票;飞人乔丹起诉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商标涉嫌侵犯其姓名权,直接导致乔丹体育上市受阻;苏州恒久由于被认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风险而被注销首发许可……


当下,随着企业竞争的加剧,知识产权愈发成为衡量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因此,以知识产权布局保持企业竞争优势以及有效应对知识产权风险,成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基础和核心,也被更多的投资者认为是与企业业绩密切相关的关键所在。


对于已经上市和准备上市的企业而言,既然已经成为或准备成为公众公司,那么对于知识产权问题就必须高度重视,而这种重视恐怕不仅仅是上市前的信息披露这么简单。


拟上市企业,尤其是准备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要让投资者认识到企业在主营业务方面具有足够的应对风险的能力。大多数创业板拟上市企业最初都是在比较窄的产业领域中占具领先的行业地位,该产业领域也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一旦企业主营业务的某个方面发生风险,其对企业将会产生巨大影响。所以,拟上市企业要让投资人看到其具有足够的能力确保主营业务安全,知识产权实力正是这一能力极其重要的方面。更何况,行业竞争加剧以及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不断加强,都会对行业内已有的竞争格局产生影响。


另一方面,拟上市企业要让投资者在企业涉足的新业务或新技术方面建立信心。无论相关的新业务或新技术目前是否已经产生足够的营业收入,至少应当具有一定技术积累或者其他方面的优势。投资者毕竟还是更关注企业今后的业务空间,如果看不到企业在这些新领域已经具备一定技术优势并进行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那么有可能预示着这种新业务或新技术的投入无法取得任何成果,或者很有可能出现研发成果流失的情况,进而影响企业在新业务领域的竞争优势。


对于已经上市的企业而言,除了上述问题外,还应该注意在包括定向增发收购新业务等情况下面临的问题。例如,被收购方的业务优势与技术的相关性有多大;被收购方的技术来源是什么,哪些是自主研发,哪些是外部合作;外部合作团队是否持有足以影响被收购方业务安全的知识产权,外部合作单位的合作持续性如何;被收购方是否有能力保持技术优势;被收购方的技术资产是否有被转移的情况;被收购方所处行业竞争格局如何;在市场所在国,本行业的专利纠纷是否活跃,被收购方涉入纠纷的可能性有多大,是否有足够的措施应对纠纷,或者对产品成本的影响有多大等。有些问题如果企业自身没有弄清楚,则无法向二级市场投资人交代。


总之,知识产权已逐渐成为企业预判经营变化的重要工具,如果使用得当,其将成为竞争优势,反之则会成为经营风险。对于上市公司而言,知识产权对二级市场的影响将越来越直接,越来越重要。因此,企业一定要重视知识产权,这不仅是因为企业要上市,更因为其本身关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