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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尚未收到携程艺龙提交反垄断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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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尚未收到携程艺龙提交反垄断申报

更新:2015年06月04日点击:13772

根据《反垄断法》,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商务部进行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截至目前,商务部未收到携程等交易相关方提出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2日在月度例行发布会上表示,尚未收到携程艺龙提交的反垄断申报。

他说,关于携程公司宣布联合相关公司收购艺龙公司62.4%的股份一事,根据《反垄断法》,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商务部进行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截至目前,商务部未收到携程等交易相关方提出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

此外,美中贸易委员会刚刚发布的中国反垄断政策执法报告重点关注了去年9月以来中国反垄断执法的最新进展。中国商务部注意到这个报告提到了两个相关数据:一是自2008年以来,中国商务部审查的1000多起案件中,附加条件和禁止的案件只有26起,约占案件数的3%,其余97%的案件均无条件通过。无条件通过的比例与世界主要司法辖区相同甚至更高,比如欧盟无条件通过的案件约占95%.二是自去年9月以来,商务部无条件批准了137起经营者集中案件,同期未附加限制条件和禁止案件。

“这两个数据,说明中国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没有比其他司法辖区更为苛刻或严格,我们做出的审查决定是严格根据交易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和案件自身的特点做出的。”沈丹阳说。

他表示,商务部反垄断局近期重点是在总结执法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审查效率和便利申报企业。

延伸阅读: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不久前再次发布报告评价中国反垄断执法情况,认为自2008年以来,中国对97%的并购案件没有采取救济措施。对此,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今天回应称,中国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没有比其他司法辖区更为苛刻或严格,商务部一直秉承依法、高效、透明、灵活的态度和立场对待反垄断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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