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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开闸会不会引起知识产权诉讼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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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开闸会不会引起知识产权诉讼高发?

更新:2014年09月25日点击:12807

 

       2013年底,中国A股告别史上最长新股发行(IPO)暂停,2014年A股IPO预计将有200家在审企业可以完成发行,总融资额约为1500亿元至1700亿元。IPO开闸对证券市场的影响暂不评说,但是值得关注的是,未来一段时间内是否会出现知识产权诉讼潮?

       拟上市企业往往在财务和经营方面较为健康,较少有债务或者其他重大合同纠纷。上市前最大的诉讼隐患往往来自于知识产权。具体而言,知识产权诉讼对于IPO施加的影响,主要是通过重大未决诉讼与信息披露来实现的。最有名的例子恐怕就是乔丹体育,该公司此前就因重大未决诉讼使得IPO进程受阻。乔丹体育主要使用的“乔丹”商标在2003年前后注册完成,之后还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乔丹体育首发招股书(申报稿)称:“本公司与迈克尔·乔丹不存在现实或潜在的纠纷”“本公司与耐克国际有限公司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但是,美国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于2012年2月向中国法院起诉乔丹体育涉嫌侵犯其姓名权。按照正常进程,乔丹体育本有望在2012年上半年拿到上市核准文件,但后来迟延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来,乔丹体育承认这项诉讼已经影响到了公司的上市进程。

       另外一个例子是深圳市凯立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凯立德)于2012年6月6日预披露上市招股书,随后,北京长地万方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长地万方)向法院起诉凯立德侵犯著作权。值得注意的是,此前长地万方诉凯立德的侵权诉讼均以凯立德败诉告终。官司败诉以及高额索赔恐怕也是导致凯立德不在IPO开闸83家已过会企业之中的重要原因。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是本次IPO开闸83家入会企业之一。这家企业在2012年6月20日IPO过会,竞争对手江苏阳山于当年6月19日向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举报。这种诉讼恐怕是绝大多数拟上市企业不愿意看到的。

       除了涉及知识产权的重大未决诉讼,拟上市企业知识产权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样影响重大。有的企业就是因为专利信息披露不实而丧失上市资格。2010年2月26日,苏州恒久获得证监会的发行批文,然而后来发现其拥有的有机光导管体4件外观设计专利和1件实用新型专利都因未缴年费导致专利权终止。

       可以预见的是,随着竞争的加剧和企业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拟上市企业将会遭遇知识产权诉讼。目前,大多数潜在上市项目来自制造业及科技、传媒和电信行业。这类行业专利较多,专利诉讼风险大,企业更应该提前准备,尤其是对于专利风险的判断,这就要求公司管理层、法务人员和律师有着良好的沟通。

       再者,拟上市企业需要与证监会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毕竟单纯的诉讼并不是影响其上市的唯一因素。因此,企业管理层和法律顾问应对诉讼做好核查工作,对诉讼的当事人、诉讼请求、诉讼进程等信息如实披露,并对该诉讼是否构成重大事项出具保荐意见和法律意见。据媒体报道,浙江三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曾因披露信息不详细使得证监会发审委不再对其审核,导致上市失败。相比较而言,同样遇到不少知识产权诉讼的松德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则成功过会。松德包装在招股材料中就详尽披露了专利纠纷,积极应诉,并以相关专利与企业的核心技术关联性不足为由,成功说服证监会而顺利过会。这不同的结果直接反映出拟上市企业处理知识产权问题的差距。

       笔者认为,企业不仅要正确看待知识产权风险,还要如实披露知识产权信息,只有这样,知识产权诉讼潮才会离我们远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