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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12年居“337”调查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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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12年居“337”调查之首

更新:2014年09月17日点击:12472

 

       当地时间9月9日,美国赛格威公司和DEKA公司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337”调查申请,指控包括12家中国和美国企业对美出口、在美销售的电动代步平衡车及其组件和手册侵犯了其美国专利权和版权。

       这并非个案,去年我国企业遭遇美国“337”调查高达17起,已连续12年居涉案国首位。据统计,2007年至2012年,中国企业遭遇美国“337”调查的数量占其全球调查总量的三分之一左右。

       随着中美之间贸易往来的增多和中国企业的不断成长,中美之间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也变得多了起来。中国已成为美国‘337’调查的主要对象国和最大受害国。客观而言,中国企业不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给了其“屡屡得逞”的机会。一份调查显示,自1975年以来,美国“337”调查涉及中国内地企业的有122件、企业330家,其中,84.84%的涉案中国企业在美国没有专利、9%的企业只有10件以下的专利、仅1%的企业拥有100件以上的专利。

       现实情况确实让人担忧。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出口1亿美元的商品仅有0.4件拥有专利保护,而美国、日本甚至韩国的专利布局数量是我国的数倍甚至数十倍。

       根据法律,“337”调查一旦成立,涉案产品将被逐出美国市场;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出普遍排除令,同类产品则将永远失去进入美国市场的资格。

       调查显示,2011年至今,我国企业受诉案件中的65%已经终结,但是,只有7%的案件没有被判专利侵权。同时,损害赔偿也越来越高。 “337”调查涉案领域既有农用运输车等传统制造业,也有闪存产品、大规模半导体集成电路等高科技产业;损害赔偿动辄上亿美元,直接将一些企业逼到生死边缘。

       国内两家规模较大的玩具企业,就曾因此“元气大伤”。2011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中国输美玩具无线电遥控发射器和接收器发起“337”调查,最终以中国企业缺席应诉撤出美国市场告终,由此造成的损失不下数亿元。其实,这两家企业在外观设计及玩具芯片方面的研发能力很强,可惜的是,新产品量产后未申请专利保护就推向市场,以致酿下苦果。

       统计显示,中国已有镜头贴面薄膜包装、紫色橡胶手套、打火机等涉案产品先后遭遇“337”调查普遍排除令。

       要想改变这一被动局面,并非易事。“337”调查门槛低,无须提供证据;生效时间快,常常12个月、最多18个月就能生效,让很多涉案企业措手不及。高昂的应诉成本也成为很多涉案企业不能承受之重。以华为、中兴为例,尽管历经数年鏖战而成功,但也耗费了近2亿美元的诉讼费。这对于一些中小企业来说无疑是天文数字,几百美元一小时的美国律师费已让他们“吃不消”。